企业设置现金科目时,需对现金的收支进行严格的账务处理。包括向银行提取现金、存入现金、收取零星销售款和支付职工差旅费借款等。每笔款项的收支需符合现金管理制度,原始凭证需审核无误。出纳在收付现金后,应在凭证上加盖戳记。涉及银行存款与现金的收付业务,需按照贷方科目填制记账凭证。例如,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存入现金时,只填制相应的付款凭证,不再填制收款凭证。
一、现金科目的设置
企业的现金科目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两个科目。其中,“库存现金”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银行存款”科目则用于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二、现金的账务处理
1.企业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应签发现金支票。以支票存根作为提取现金的证明,只填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作为借记库存现金科目和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依据,不再填制现金收款凭证。
2.将现金存入银行时,应填写进账单。以银行加盖印章后退回的进账单回单作为存入现金的证明,只填制现金付款凭证,作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和贷记库存现金科目的依据,不再填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3.收进零星小额销售款时,应以销售部门开出的发票副本作为收款证明,并据以填制收款凭证。
4.支付职工差旅费的借款时,要取得经有关领导批准的借款单,作为付款的证明,并据以填制付款凭证。
对于所有的收付款证明,财会部门需要进行认真的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款项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开支标准,是否有批准的计划,原始凭证中规定的项目是否填写齐全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即可据以登记账簿。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后,应在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
对于设置现金的科目及其账务处理,企业需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确保每笔款项的收支都符合规定,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以便进行准确的账务处理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