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不属于资产类科目,而是事业单位会计中的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该科目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以及事业基金的结转。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是事业单位会计中的一个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这个科目涉及多个方面的操作,包括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以及将余额结转至事业基金。
具体来说,事业单位在年末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的贷方余额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后,会进行一系列的结余分配操作。首先,如果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会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这部分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其次,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按提取的金额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最后,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的余额结转至事业基金,这表示非财政补助的结余已经经过分配并最终影响到事业基金。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更多的是反映事业单位对于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分配情况,而非表示一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