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在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支付的代价。其明细科目详细涵盖了多个方面,以下是对各明细科目的具体解释: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这是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奖金、岗位津贴、交通补贴等。
2.职工福利
职工福利是指企业在工资之外,为职工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常见的如过节费、降温费等,这些都属于企业对职工的关怀措施。
3.社会保险费
这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具体包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
4.住房公积金
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一种长期住房福利。
5.工会经费
企业为支持工会活动而提取的经费,用于工会的日常运作和员工福利。
6.职工教育经费
这是企业为提升职工技能水平而设立的费用,用于职工的教育培训,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7.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当企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时,可能需要支付一些补偿费用,如辞退福利等,这些费用也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
8.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或者提供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或服务等作为职工福利,都属于非货币性福利。
9.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除了上述明细科目外,还有一些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也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
这些明细科目全面反映了企业为获得职工服务所需支付的各种费用,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人工成本,同时也保障了职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