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电脑作为固定资产或当期费用,会计分录有两种做法。若电脑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可直接作当期费用处理,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银行存款。若价值较高,可选择分期摊销,借:固定资产-电脑,贷:银行存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特定行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也可享受同样政策。
一般来说,公司购买的电脑,若其价值较低,例如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办公费或固定资产-电脑,贷:银行存款。这意味着可以直接将电脑费用一次性进入当期损益。
若电脑的价值较高,超过5000元但不超过100万元,可以根据政策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研发费用或生产经营成本,但也可以选择将其纳入固定资产,进行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对于特定行业如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也有特殊的加速折旧政策。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研发费用或生产经营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电脑一次性进费用的会计分录做法需根据电脑的价值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在做出决策时,公司应考虑相关政策和自身情况,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