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固定资产简易征收的分录写法为:借:银行存款和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和应交税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也可以选择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时,进行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分录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固定资产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
二、计算应交税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可以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三、记录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简易计税(或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根据实际支付情况填写)
注意:这里的税率应为2%,因为按照简易办法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果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则税率应调整为3%。同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会计分录中的相关科目需要进行相应调整。还需要注意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问题。固定资产在处置时,需要将其累计折旧金额从固定资产账户中减去。在会计分录中需要同时记录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金额。借: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通过以上分录步骤,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处置固定资产简易征收的会计处理过程。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