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关联业务往来需申报报告表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审计先锋 2024-12-13 04:17 浏览次数:940

是的,如果企业有关联业务企业并发生了往来,必须填报《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进行申报。这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需要关联申报,并附送相关报告表。关联业务往来类型包括有形资产使用权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金融资产转让、资金融通和劳务交易等。

当企业涉及到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时,必须填报相关的报告表进行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的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需要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其中,涉及到的报告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关联交易的类型有哪些?

我国对关联交易类型划分为五大类型:

1.有形资产使用权转让:涉及固定资产、设备等的使用权的转让。

2.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如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

3.金融资产转让: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的转让。

4.资金融通: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借贷、担保等。

5.劳务交易:企业与关联方之间提供的各种劳务服务。

上述规定和要求是为了确保税务部门能够准确评估企业的税务情况,防止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进行不正当的税务操作。企业在进行关联业务往来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合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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