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是应发工资。根据相关法律条例,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准予扣除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工资薪金包括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工会经费是按照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计税依据。
在探讨这一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工会经费的计提背景及其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其工资薪金的总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员工的所有形式的劳动报酬,这些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并不特指应发工资或实发工资的某一项。这意味着工会经费的计提基础是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
那么,具体到“计提工会经费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这一问题,答案是: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是实发工资。实发工资是企业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包含了所有已扣除如税费、社保等费用的金额。而工会经费作为企业的一项支出,其计提依据应当是实际发放到员工手中的工资总额,而非应发工资总额。这是因为工会经费的主要目的是支持工会活动的开展,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待遇,因此应当以实际到手的工资作为计算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还明确了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即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这一规定也进一步印证了工会经费的计提依据应当是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企业在计算工会经费时,应当以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为基础进行计提,并确保不超过相关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标准。
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是实发工资,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以此为基础进行计算,并确保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