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起征点附加税一般是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不需要缴纳,只需进行零申报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连续三个月零申报或负申报会被视为异常申报。会计处理方面,未达到起征点的增值税,在取得收入时记录应交税费,月底结转免缴的增值税则贷记营业外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于未达起征点的附加税如何申报,一般来说,需要进行零申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若其增值税免征增值税,那么相关的附加税费,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也都不需要缴纳,直接进行0申报即可。
具体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如下:
1.税务登记: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若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根据国家税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明确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2.异常申报提醒:按照规定,连续三个月的零申报或负申报都被视为异常申报,这样的纳税人将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3.会计处理:对于未达到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在取得收入时的会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到了月底,结转免缴的增值税时,处理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若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则免征增值税。对于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同样免征增值税。
未达起征点的附加税申报主要是进行零申报处理,并需留意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