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针对有扣除项目的应税服务纳税人所设计的附表。其他纳税人无需填写此表。
二、具体填写要点
1.“税款所属时间”与“纳税人名称”的填写:
与主表填写方式相同。
2.第1列“本期应税服务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
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应税服务价税合计额。
若应税服务属于免抵退税或免税项目,也在此列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应税服务免税销售额。
该列各行次数据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对应行次。
3.第2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期初余额”:
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应填写“0”。
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附列资料(三)》第6列对应行次。
4.第3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
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金额。
5.第4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金额”:
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等于第2列和第3列对应行次之和。
6.第5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应小于等于第4列对应各行次,并且小于等于第1列对应各行次。
7.第6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期末余额”:
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等于第4列对应各行次减去第5列对应各行次的差额。
三、注意事项
在填写过程中,务必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逻辑性,例如:各列之间的数据关系、前后期数据的一致性等。
四、结语
正确填写增值税表附表三对于纳税人而言至关重要,确保所填写数据的准确性有助于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本文的解答对您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