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利息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贷款服务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之一。因此,公司借款利息的增值税发票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其他不得抵扣的情形还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和服务等。想要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交流学习。
公司借款利息是否可以做抵扣增值税进项是一个具体而实际的问题。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这一问题进行明确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利息增值税发票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这意味着公司借款利息并不能直接作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的依据。
进一步来看,实施办法中详细列出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包括:
一、不得抵扣的项目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和服务等。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相关服务。
3.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
4.不动产及其相关耗用。
5.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等。
其中,“贷款服务”这一条款明确将公司借款利息涵盖在内,公司借款利息不属于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二、其他相关规定
除了上述具体项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也不得抵扣。
公司借款利息不能作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的依据。企业在处理相关财务和税务问题时,应当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合规操作。对于更多关于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的问题,可以关注得讯会计等公众号或参与相关交流群,以获取更多免费答疑和实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