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下,子公司投资收益的核算分为不同情况。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需根据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进行相应处理。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份额。处置投资时,需结转相关金额。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及处置也需按规定处理。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可了解更多会计实务问题。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收益的核算是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子公司投资收益的核算,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本法下的核算
当企业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对于从子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的核算方式如下:
1.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核算: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需区分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和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的利润分配额。前者应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后者则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二、权益法下的核算
当企业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对于投资收益的核算有所不同:
1.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的核算: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的应享有份额,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若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无论是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都需要进行特定的核算:
1.处置时的账务处理: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若存在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还需贷记“应收股利”科目,并根据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核算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需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子公司投资收益的核算,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不同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相应处理,并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