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直接进费用的凭证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财税〔2014〕75号通知,特定行业和单位价值在一定金额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税前扣除。对于这种情况的凭证处理,可以将购入的固定资产相关费用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项目,并用备查登记簿单独记载保管,或者先按照“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再将固定资产原值全额作为本期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累计折旧”科目以及相关成本费用项目。处理时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针对固定资产直接进费用如何做凭证这一问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对于特定行业和固定资产价值在一定金额以下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然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实务处理中存在两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
方法一: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项目
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选择将购入的固定资产相关费用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项目,不再进行“固定资产”会计科目的核算。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用单独的备查登记簿进行记载保管。例如,研发设备、仪器等可以直接计入研发成本或相关费用科目,不再设置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处理简便,但要求企业有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和记录系统。
方法二:先按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再计提折旧
另一种方法则是分两步处理。首先,企业需要将购入的相关固定资产费用统一依照“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依照统一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在这一步,企业会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固定资产的登记、折旧等会计处理。然后,在计提折旧时,将固定资产原值全额作为本期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累计折旧”科目以及相关成本费用项目。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需要保留固定资产的会计记录,以便进行资产管理、分析和决策。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选择适合的会计处理方法。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需要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并保留完整的会计记录和凭证以便审计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