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凭证的制做需遵循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和罚款净收入等。一般账务处理包括:逾期未退包装物加收的押金、固定资产盘盈和清理取得的收益以及取得的罚款净收入等。这些收入应正确记录并反映在会计凭证中。
企业的“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这些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及罚款净收入等。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如何制作营业外收入凭证。
一、基本账务处理方式
1.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
当企业收到因逾期未退的包装物而加收的押金时,需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其他应付款账户借方记录押金金额;
(2)应交税金账户记录相关税费;
(3)营业外收入账户贷方记录押金净额。
2.固定资产盘盈:
当企业发现固定资产盘盈时,应:
(1)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借方记录盘盈金额;
(2)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账户贷方记录相应的金额。
二、其他常见账务处理方式
1.固定资产清理取得的收益:
在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时,若产生收益,则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借方记录相关金额,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账户贷方记录收益净额。
2.取得的罚款净收入:
当企业收到罚款净收入时,银行存款账户借方记录收到的罚款金额,营业外收入账户贷方记录相应的金额。
以上详细描述了营业外收入的常见类型及其对应的账务处理流程。对于会计实操人员而言,正确理解并应用这些规定,能够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希望这些内容对您理解和处理营业外收入凭证有所帮助。若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务的知识,建议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与同行交流心得,共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