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费用未取得发票能否做账需视情况而定。若跨年后取得了发票,可以入账。对于跨年发票,若当年已进行汇算清缴,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扣除;若当年未做汇算清缴,则在汇算清缴前取得跨年发票允许税前扣除。此外,去年取得的发票应计入去年费用,今年发现的未入账去年发票可作为前期差错处理。会计处理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对于跨年费用未取得发票是否可以做账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要明确的是,不论是否跨年,如果没有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是不能做账的。但是,如果跨年之后取得了发票,是可以进行入账的。
跨年发票入账的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已经做了汇算清缴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是,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二、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还未做汇算清缴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在汇算清缴之前取得跨年发票,就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无需做专项申报。
三、如果跨年发票计入了当年费用,但不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
这种情况下,需要在入账当年的汇算清缴中做纳税调增。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处理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如果去年取得的发票,只能计入去年的费用,不能列支到今年的费用当中。如果今年才发现去年未入账的发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可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跨年费用未取得发票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做账的。但具体操作需遵循相关会计原则和法律规定,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知识,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以便及时获取免费答疑和学习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