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减费用进项税转出步骤包括: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或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需将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发生非正常损失时,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若需冲销已转出的进项税额,则用红字记入。处理时需严格审核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检查相关账户贷方摘要栏,追查外购材料的用途,并与进项税额转出栏相核对,确保账面结转正确。
一、基本概念
当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或者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通过“进项税额转出”来转入相关科目,不予抵扣。
二、具体步骤
1.审核原始凭证:严格检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确保其合规、合法。
2.账务调整:若企业将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作为抵扣依据,需进行账务调整。例如,借:原材料等(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3.检查相关账户:通过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账户的贷方摘要栏进行检查,追查外购材料的用途,明确是否存在非生产、销售用料。
4.核对进项税额转出: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方进项税额转出栏相核对,确保企业已正确结转进项税额转出,并核对转出金额。
5.处理非正常损失:若企业在产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应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若后续发生冲销已转出的进项税额,则使用红字记入。
三、注意事项
在进行进项税转出时,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税收法规操作,确保转出的进项税额准确无误。任何不合规的操作都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
以上就是冲减费用进项税转出的详细步骤。希望对企业会计实务操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