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税务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填写《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公司章程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分公司是非单独纳税的,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填写相关表格并附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以上就是分公司税务登记所需材料的解答。
当分公司需要进行税务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分公司作为非单独纳税人的情况:
如果分公司不属于独立纳税人,可以无需新办税务登记证,但需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具体所需材料包括:
1.内资企业适用的税务登记表3份。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所有表格中的信息需填写总公司的信息,包括总公司法人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在相关表格的特定部分填写分公司的地址、联系电话和负责人信息。如果分公司有公章,还需在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上盖章备案。
二、分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的情况:
对于需要独立进行税务登记的分公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国税,一份交地税,另一份自行留存。填写时,“核算方式”选择独立核算,并填写总公司的相关信息,如投资方名称、投资比例等。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的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5.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剪下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
7.总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复印件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
分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这些材料是用于证明分公司的合法性、与总公司的关系以及分公司的基本经营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进行管理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