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的对公账账户汇款,企业可先列入“预收账款”的贷方,做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的账务处理。在企业发出商品时,按总的价税款列入“预收账款”的借方。若截止期末“预收账款”为借方余额,则列入应收账款项。若企业预收账款业务不多,可用“应收账款”代替列报。
一、没有发票的情况
对于汇入对公账户的资金,若未收到发票,企业可以先将其记录在“预收账款”的贷方。这样做的原因是,在企业未收到发票前,这笔资金表现为一项负债。
二、具体做账流程
1.收款阶段:当对方打入对公账户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开发票阶段:当企业发出商品或提供服务后,但尚未收到完整的发票时,继续按照以下方式做账: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此时,按照总的价税款列入“预收账款”的借方。由于预收款通常会小于实际的价税款,所以在企业发出商品后,“预收账款”的余额一般为借方。
三、期末列报
在期末财务报表列报时,需要查看“预收账款”的余额。
如果“预收账款”为借方余额,则应列入应收账款项。
如果为贷方余额,则列入预收账款项。
四、简化处理
如果企业的预收账款业务不多,也可以使用“应收账款”科目来代替“预收账款”,其列报方式相同。
对于没有发票的对公账账户汇款,企业可以通过“预收账款”科目进行做账处理。先记入贷方表示负债,待发出商品后再转入借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期末进行适当调整。这样处理既符合会计准则,又能清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