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方式为,月平均值等于月初值与月末值之和除以2,全年月平均值则为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除以12。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来确定这些指标。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可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
一、从业人数的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人员数量,包括正式员工和短期雇佣人员。计算时,按照企业全年月平均值来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来确定从业人数。
二、资产总额的计算
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拥有的全部资产的价值总和。与从业人数计算方法类似,资产总额也是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来确定。企业可以根据月初和月末的资产总额来计算月平均值,再得出全年月平均值。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也是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来确定资产总额。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总额不仅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还包括企业的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在计算时,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进行准确核算。
三、总结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来说,正确计算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企业需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核算,确保合规享受政策,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