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规定的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可以根据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一定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具体地,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在解答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背景知识。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是可以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进行税额抵扣的。那么,具体来说,增票普票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呢?答案是:符合规定的“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
1.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方式为: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的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方式为: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简单来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取得的注明有收费金额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费发票,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通行费发票并不包括财政票据。
总结来说,增票普票税额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抵扣的,特别是针对公路通行费发票,纳税人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