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会计处理包括:在“其他应交款”或“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核算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出的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缴纳时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若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或表现显著,收到的奖励则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逾期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这就是残疾人保障金的会计分录做法。
一、设置明细科目
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以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计算与缴纳保障金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应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当实际上交保障金时,应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超比例安置或显著成绩的奖励处理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四、逾期未缴纳的处理
若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对于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以使用“应交税费”会计科目替代“其他应交款”科目进行会计分录。
以上详细解答了残疾人保障金的会计分录流程,包括明细科目的设置、保障金的计算与缴纳、超比例安置或显著成绩的奖励处理以及逾期未缴纳的处理等。希望对您有所启发和帮助。如需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建议查阅相关会计实务书籍或咨询专业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