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验入库但没有发票的情况,企业需暂估入账。具体做法为:暂估入库成本,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 暂估款。暂估金额应按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收到发票后,需冲回暂估入库成本,再以红字编制分录冲回。同时,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账分录,包括库存商品和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需遵循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情况,企业需要进行暂估入账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暂估入账是为了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在月末按照一定标准(如合同协议价格、同类商品成本等)进行估算。
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前,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接下来,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暂估入账的商品也需要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销售出库)成本。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为了冲回暂估入库成本,需要使用红字编制以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红字)
当企业取得发票后,需要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等
对于已验入库但没有发票的情况,企业需进行暂估入账,并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