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加计抵减对收入有要求。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即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且这些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允许其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或15%抵减应纳税额。企业可自动享受该政策,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具体要求与条件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进项加计抵减是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那么,这一政策对收入有何要求呢?
一、服务类型要求
首先,该政策主要针对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以及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的纳税人。这些服务类型需要占据纳税人全部销售额的50%以上。
二、时间范围要求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进行加计,以抵减应纳税额。其中,自2019年10月1日起,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加计的进项税额比例提高至15%。
三、具体抵减操作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动享受该政策,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在应纳税额中抵减加计的进项税额。
总结:
进项加计抵减政策对收入有要求,主要针对提供特定服务类型的纳税人,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企业无需申请,可自动享受该政策。这一政策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提供了税收上的优惠,有助于减轻其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