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是每年都需要申报的,可以累计一年报。201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和消费能力。这些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多方面附加扣除。
随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于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的确定,为广大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税收减负福利。其中,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问题,是许多纳税人关注的焦点。
1.专项附加扣除的概述
新税法中明确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这些扣除项目旨在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的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群众的税收负担。
2.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可以累计一年报?
是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可以累计一年报的。纳税人可以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申报,对全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累计计算。这意味着,纳税人可以在年度结束后,一次性享受全年的附加扣除,进一步减少应纳税额。
3.如何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可以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过程相对简便,纳税人只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子女教育支出的相关证明、继续教育证书、医疗费用凭证等,经过税务部门的审核后,即可享受相应的附加扣除。
总结:
专项附加扣除是每年都可以申报的,并且可以累计一年报。这一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的税收负担,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也增强了消费能力。纳税人只需在年度终了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即可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