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与企业出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会计分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指南针 2024-12-13 04:00 浏览次数:31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会计分录需区分补助来源。若补助金来自社保,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则相反。若补助金由企业承担,计提时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同样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当面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会计分录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补助金的来源。通常情况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机构支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进行如下分录处理:

由社保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企业自行承担。对此,我们进行如下分录处理:

由企业出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所属部门,选择对应的费用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以上详细描述了根据不同情况,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此类问题时有所帮助。对于会计实操中的其他问题和税收实务,也有许多专业资源和平台可供参考学习。例如,“得讯会计”公众号就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平台,您可以关注并参与其中的会计实务交流群,与其他专业人士交流心得,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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