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应做以下账务处理:当购进货物并收到防伪税控开具的抵扣联时,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若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认证,则不需变动上述处理,并在认证月份申报抵扣。若未通过认证或超过期限未认证,需对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处理,即借:原材料等,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若收到抵扣联但未在当月进行认证,也应按收到抵扣联时的分录处理,同时在备查簿上标注“待认证”。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是增值税核算的重要环节。针对这一问题,以下是详细的账务处理流程:
一、正常流程处理
当企业购进货物并收到防伪税控开具的抵扣联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1.借:原材料(或相关资产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贷:银行存款(或相关负债科目)
二、认证后的处理
对于收到的抵扣联,如果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认证,上述会计处理不需变动。并在通过认证的月份,将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三、异常情况处理
1.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或认证不通过的抵扣联: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具体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相关资产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若收到抵扣联但当月未进行认证:
也应按照正常收到抵扣联时的会计分录进行处理,同时,在备查簿上注明“待认证”字样,以便后续跟踪处理。
以上是针对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应如何进行的账务处理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在日常工作中的实际操作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了解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的更多细节,建议通过其他专业渠道学习或咨询专业会计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