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方式包括:成本法下,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权益法下,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进行会计处理。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需处理相关科目余额并转入利润科目。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可了解更多会计实务问题。
一、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当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应按照属于本企业的部分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具体为: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若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则应视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并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具体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若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的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此时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当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时,企业计算的应享有份额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再进行投资收益的确认。
三、出售长期股权投资
当企业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具体为: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若原已计提减值准备,则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同时,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最终,根据差额进行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还需按处置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
四、期末结转
期末,企业应将“投资收益”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完成结转后,“投资收益”科目应无余额。
企业股权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涉及多个环节和科目,包括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核算、出售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期末结转等。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