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材料发票未到,甲企业应对该批原材料暂估入账。做会计分录时,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时不列出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分录冲回,待收到发票后按正常程序做账。重点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获取更多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的解答。
在企业采购原材料时,常常会遇到发票尚未到达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甲企业应采取以下策略进行会计处理。
一、暂估入账处理
对于未收到发票的原材料,企业需进行暂估入账。具体操作如下:
1.会计分录处理: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注意事项:在暂估入账时,不需要列出进项税额,也不能进行抵扣。
二、冲回暂估处理
暂估入账后,待下月初,企业需用红字做同样的分录予以冲回,以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三、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待收到发票后,企业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会计处理:
1.会计分录处理: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
2.这样,企业就能确保账务与发票内容一致,维护财务的规范性。
购买材料发票未到的情况下,企业需进行暂估入账处理,并在下月初冲回。待收到发票后,再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这一流程有助于企业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如何处理购买材料发票未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