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票申报抵扣进项的方法: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根据取得的凭证类型计算进项税额。对于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在申报时,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同时,还需将进项税额填入第10行“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栏。
随着增值税改革的深入,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于高铁票的申报抵扣进项,具体方法如下:
一、政策规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根据取得的凭证类型计算进项税额。对于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其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二、申报流程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若取得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则直接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申报抵扣。
2.铁路车票:对于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并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同时,还需将进项税额填入第10行“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栏。
三、实例说明
例如,某纳税人在2019年4月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为1000元。那么该纳税人应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并申报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1000元÷(1+9%)×9%=82.56元。在申报时,将该税额填入相应的申报表格中。
四、注意事项
1.纳税人应确保所取得的高铁票据真实有效,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2.在申报过程中,应仔细核对票据信息,确保填写无误。
3.对于不同类型的票据,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纳税人需根据政策规定正确计算进项税额。
通过上述步骤,纳税人可以正确申报高铁票的进项税额抵扣。如有疑问或需了解更多关于税收实务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