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坏帐包含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坏账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其中包括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包括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不得扣除。因此,具体处理应遵守相关财税政策和规定。
当讨论企业的财务处理,特别是关于坏账准备的问题时,我们经常会遇到关于“计提坏账是否包含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的疑问。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相关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角度进行解答。
一、坏账准备的定义和范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坏账准备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这里的应收款项是一个广泛的术语,它包括了企业的其他应收款以及应收票据。当企业计提坏账时,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都是考虑在内的。
二、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不允许扣除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了,这些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的是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这意味着,企业在计提坏账时,必须遵循相关的税务法规,确保所有的准备金支出都是经过核定的,并符合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总结
企业在计提坏账时,确实包含了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但企业在处理这一过程时,必须遵循相关的财务和税务法规,确保所有的操作都是合规的,避免因误解法规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税务或财务问题。对于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的更多问题,建议深入学习相关法规,或咨询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