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批量采集解析业务数据失败时,扣缴客户端会生成错误信息表,需查看具体错误原因,修改完善后重新导入。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相关支出。纳税人有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享受定额扣除,以降低纳税额度。
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以下是详细解答:
1.纳税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4.住房租金方面,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5.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6.在大病医疗支出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以上这些附加扣除项目都是为了切实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额度,让大家的个税瞬间少交不少。如果对此有更多疑问或需要深入了解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