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农产品再销售是否征税需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规定,只有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其余农产品再销售需缴纳增值税。具体免税项目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如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及水产业的农产品。其他情况则需交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的规定,只有针对特定的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在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对于其他非指定的农产品,若进行收购后再销售,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对于农产品销售是否免税,实际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并不是所有的农产品销售都享有免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这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及水产业中生产的初级产品。
2.农业生产者指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其他非自产的农产品或者经过深加工后再销售的农产品,通常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否对收购的农产品再销售征税,取决于农产品的种类和销售的具体情况。
针对收购农产品再销售是否征税的问题,需要根据农产品的种类、是否为自产以及销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并非所有农产品再销售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