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公司油票发票信息的开具需遵循以下步骤和要求:
一、开具模块与主管税务机关
所有成品油发票必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进行开具。这一模块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会分别使用相应的模块。
二、选择正确的税收分类与编码
纳税人在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必须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分类与编码,确保发票的合规性。
三、填写单位与数量
发票的“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能为“0”。由于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计征,为了计算消费税税额,数量栏需统一为“吨”或“升”。若以其他计量单位销售成品油,需按规定的换算率进行换算。
四、处理特殊情况
对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其中,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而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五、总量控制
成品油批发和加油站等经销企业在开具成品油发票时,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油票发票信息开具的详细流程。企业在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确保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确保发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对于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方面的进一步学习,可以通过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交流群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