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发生类似的经济业务一般在“其他应付款”或“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待摊费用是已支付但不能作为当期费用的支出,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费用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然后分期摊销进入当期损益或成本。具体核算内容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和预付的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待摊费用,又称为预付费用,指的是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别承担的各项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的处理方法有所调整。
一、待摊费用的识别
待摊费用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大额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以及预付的租入固定资产租金等。这些费用已经支付,但不能作为当期费用支出,是流动资产的一部分。
二、新会计准则下的记帐处理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旧制度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类似的经济业务现在主要通过“其他应付款”或“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
三、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
1.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费用,一般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一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按一定年限分期摊销进入当期损益或成本。
3.固定资产修理费:新准则下,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式。
4.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对于超过一年期限的摊销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下进行核算。
在新会计准则下,对待摊费用的处理更加注重费用的实际发生与权益的匹配,以及费用的合理分摊。企业需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合理选择适当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