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原值增加时,会计处理需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对于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对于已存在并正在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增加原值后,当月即可计提折旧。处理时,先将原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再转入追加金额,最后转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是指按确定方法在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需扣除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当固定资产的原值增加时,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准则和制度。以下是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增加会计处理的详细解答。
一、新增固定资产的处理
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某个月份新增了固定资产,那么该月份不需要计提折旧,从下一个月份开始,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产品产量进行折旧计提。
二、已存在固定资产原值增加的处理
对于已经存在且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其原值增加,可以在增加的当月开始计提折旧。这种增加可能是由于采购了额外的配件、进行了扩建或改造等原因。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追溯调整,即不需要对过去的账务进行调整。
三、具体会计处理步骤
1.将原先的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2.支付追加费用,如购买新配件或进行修理。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原材料/修理费。
3.将清理的固定资产转入新的固定资产账户。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清理。
四、关于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以上就是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增加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详细解答。对于企业和会计来说,了解并正确应用这些准则和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组。如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