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计提个人所得税的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当利润低于1600元时,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福利费不再计提,福利性质的支出在计税工资总额14%以内可据实扣除,工会经费可按计税工资的2%提取,但也要根据实际发生额在2%以内据实扣除。以上就是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计提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分录解答。
一、分录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计提分录与公司企业有所相似,但在明细科目上存在差异。主要涉及到“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等科目。
二、具体分录
1.计提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转入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三、纳税标准与费用扣除
1.利润低于1600元,达不到纳税标准,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这1600元并非实际会计账务中的费用扣除,而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使用的加计扣除数。
2.实际的经营费用,如电话费等,在计算利润时已经被扣除。
四、福利费与工会经费
福利费不再计提。福利性质的支出,在计税工资总额14%以内的部分据实扣除。工会经费可按计税工资的2%提取,但应根据实际发生额在2%以内据实扣除。也就是说,只有实际发生的费用才能扣除,并且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
以上详细解答了个人独资企业计提个人所得税的分录问题,包括分录的具体操作、纳税标准的理解以及福利费、工会经费的处理。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