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特定情形的纳税人会直接判为D级。这些情形包括:涉税犯罪、未构成犯罪但税收违法行为严重、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税款等、以暴力威胁方式拒绝缴纳税款、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导致他人未缴税款、提供虚假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严重失信行为。这些规定体现了对税收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对信用评价的重视。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等行为的纳税人
对于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以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的纳税人,若这些行为构成涉税犯罪,并经判决确认,该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会被直接判为D级。若存在这些行为但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金额超过一定标准(如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也会被直接判定为D级。
二、未按规定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纳税人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纳税人,同样会被直接判为D级。
三、存在暴力抵抗、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纳税人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存在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以及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其他发票管理规定导致他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的纳税人,也会被直接判定为D级。
四、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纳税人
对于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有非正常户记录或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经营、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以及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纳税人,同样会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对于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会被直接判定为D级。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税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