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其中,税金包括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等,但增值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其他支出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保险企业和其他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也有一定的扣除限额。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都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具体来说:
一、税金
1.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已缴纳的“六税一费”,即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出口关税,以及教育费附加。这些税金是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其他支出
除了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也可以进行税前扣除。这些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缴纳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这些税金如果已计入管理费中扣除,则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三、特定行业的扣除项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和人身保险企业可以根据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的余额,按照一定比例(分别为15%和10%)计算限额进行扣除。
2.其他企业:可以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超过这部分的支出,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对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的详细解答。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仔细核对各项支出是否符合税前扣除的要求,确保合规操作,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