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有三种情况。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需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等于免抵退税额,此时通过特定会计分录转出未交增值税。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可退税额视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关系进行处理,通过应收补贴款和应交税金的相应科目进行账务处理。三是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还需额外进行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的账务处理。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账务处理办法各异。
生产企业实行的“免、抵、退”政策在会计账务上需要做出相应的处理。具体的处理方法根据不同的税额情况有所区别。
一、应纳税额为正数时的账务处理
当应纳税额为正数,即经过免抵后仍需缴纳增值税,且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时,需要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1.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应纳税额为负数时的账务处理(分两种情况)
1.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的账务处理
当期末有留抵税额,且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的账务处理方法为: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的账务处理
当期末的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等于免抵退税额减去留抵税额。此时的账务处理方法为:
借:应收补贴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以上就是针对生产企业免抵退办法的账务处理的详细解答。根据不同的税额情况,会计处理方式有所区别。希望对您了解和学习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