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时,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这意味着您的年终奖金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后,再减去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就是您需要缴纳的税款。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规定费用扣除额,计算公式稍有不同: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先计算年终奖金与工资薪金所得之差,再乘以相应的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
以上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税率表和扣除数进行计算,具体数值可根据年度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计算一次性发放年终奖的税款时,需要根据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情况,选择相应的计算公式,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