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都属于会计凭证,但存在区别。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员填制,根据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仅说明业务发生或完成,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审核时需看真实性和合法性。而记账凭证由会计人员填制,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后的填制,要归类整理已发生的业务,是登记账簿的依据,编制时需满足完整、清晰、规范等要求,包含填制人员、审核人员等签名或盖章。两者各有职责和作用。
一、基本定义与填制人员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都属于会计凭证,但两者的填制人员有所不同。原始凭证是由相关经办人员填制的,例如收款收据通常由收款人填制。而记账凭证则一律由会计人员填制。
二、产生与功能
1.原始凭证是根据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它仅说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
2.记账凭证则是在会计人员进行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基础上填制,除了记录业务发生,还需要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
三、相互关联与依据
1.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即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上的信息来编制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则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是会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四、审核要点
1.审核原始凭证时,主要关注其真实性,包括日期、业务内容是否真实、金额数据是否真实等。
2.对于原始凭证的金额计算及填写的正确性、填写项目是否齐全也需要进行审核。内容不全或填写错误的原始凭证需要退回补充完整。
3.审核原始凭证时还需要关注其合法性,即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
五、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1.编制记账凭证时,内容必须完整,包括日期、摘要、账户名称、金额等。
2.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3.记账凭证编号要连续,方便后续的账簿管理。
4.书写要清楚、规范,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5.记账凭证上必须有填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的签名或盖章,以确保责任明确。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在会计工作中各有其独特的职能和作用,正确理解两者的区别对于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准确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