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的算法主要包括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两类。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前者将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使用寿命内,每期折旧额相等;后者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前者根据尚可使用年限计算逐年递减的折旧额,后者每年用固定比例减少账面价值。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方法,并遵循特定规则如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等。
一、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直线法的特点在于每年或每月的折旧额是固定的。
1.年限平均法: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二、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是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的时候提取较多的折旧,而在后期提取较少的折旧。
1.年数总和法: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2.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设备入账账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则第一年折旧为设备价值的两倍除以预计使用年限N。
企业选择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时,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决定。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导致计提折旧额的显著差异。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对于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对于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提足折旧后,无论是否继续使用,都不再提取折旧。对于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