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除其他个人外的小规模公司自2020年2月1日起可以去开专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需要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的规定,除其他个人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具体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应税行为中,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需要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相应的征收率填写在相应的栏次中。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小规模公司在开具专票时,需要确保自身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除其他个人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是否具备开具专票的权利,需结合其实际情况与法规要求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