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捐赠支出属于“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暂行条例,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则不能。非公益性、非救济性捐赠以及各种赞助,在发生时也计入营业外支出。年末计缴企业所得税时需进行相应纳税调整。
企业的捐赠支出在会计科目的归属上,主要依据其性质和所得税法规定进行划分。具体来说,捐赠支出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的会计科目:
一、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其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年度会计利润的不同部分进行区分。
1.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部分:这部分捐赠金额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在发生时,这部分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2.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对于超出年度会计利润12%的捐赠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同样,这部分支出也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二、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及非广告性质赞助的会计处理
对于非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企业在业务发生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总结:
企业的捐赠支出,无论是公益性还是非公益性,最终都会计入“营业外支出”这一会计科目。在会计处理过程中,需要依据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税务调整,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企业捐赠支出在会计科目中的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