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全年累计的。自2019年起,新个税法规定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需综合按年计征个税。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缴个税,其余三类收入则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这导致纳税人每月到手的工薪所得收入会发生变化,并可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是的,个人所得税是全年累计的。于2019年起实施的新个税法,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重要的调整。
一、新个税法的特点
新个税法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综合按年计征个税。这意味着个人的多项收入都将纳入税务考虑的范围,并实行年度累计计算。
二、税务预缴方式的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将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缴个税。这意味着纳税人的税收不是简单地按月计算,而是考虑到全年累计的收入情况。其他三类收入(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则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
三、年度汇算清缴的要求
由于新的个税计算方式更为复杂,劳动性收入来源多样的纳税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这意味着在年底时,纳税人需要对其全年的收入进行汇总,并据此计算应缴纳的税款。
四、月度工薪所得的变化
新个税法的实施,导致纳税人每个月到手的工薪所得收入也会发生变化。由于累计预扣法的影响,纳税人每月的税收可能会因全年累计收入的情况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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