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在借贷方的表示:借方表示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造成的损失,贷方则代表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后,相关资产价值恢复,按恢复增加的金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减值处理,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借方表示的意义:
资产减值损失的借方记录的是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换句话说,当企业的某项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实际价值已经低于其在账面上的价值时,这种价值的差额就会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借方体现。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表示的意义:
贷方则反映了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得以恢复的情况。当企业之前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而后这些资产的价值有所回升,可以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进行贷记记录。例如,当企业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相关科目时,会同时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需要明确的是,《资产减值》准则已经改变了部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一旦确认了资产减值损失,其在以后的会计期间是不允许转回的。这一规定旨在防止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从而限制利润的人为波动。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涉及所有资产的减值。不同性质的资产,其减值的处理方式和适用的具体准则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