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包括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汇总纳税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一定规模"的企业、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所得进行征收的一种税。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享受特定优惠政策的企业
这些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特别是那些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此类企业涉及到集团或总公司对其下属企业或分支机构的税务汇总管理。
3.上市公司
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公司,其税务征收也遵循特定的规定。
4.金融企业
包括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各类金融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有特定的核定方式。
5.社会中介机构
涉及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等各类经济鉴证类的社会中介机构,其税务征收也按照特定的规定进行核定。
6.房地产开发企业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由于其业务特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也有特定的要求和核定方式。
7.“一定规模”的企业
指的是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但特殊情况除外。
8.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这类企业的主要业务是股权投资,其税务核定征收也有特定的规定。
9.其他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企业
除了上述类型的企业,还有其他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企业,也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以上各类企业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时,都需要遵循国家的税收法规和政策,确保税收的公正、合理。希望以上内容对了解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类型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