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可以免费开具一定金额内的发票。具体金额限制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的规定,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具体额度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30万元以下的,都可以享受这一免税政策。
还有一个重要条件需要注意。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以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即使销售额超过10万元,如果其中包含了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那么仍然有可能享受免税政策。
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在开具发票时,可以根据自身销售额情况判断是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纳税人需要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个体工商户免费开发票的额度及相关政策。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