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做账方式依据新的会计准则进行。企业计算出的应缴金额,需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在实际缴纳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具体有两种账务处理方式,包括不事先提取直接缴纳和事先提取后再缴纳的情况。不事先提取时,凭证直接作为管理费用处理;事先提取时,需先在提取时记入管理费用,再上交时从其他应付款中支付。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企业需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具体账务处理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直接缴纳方式
当企业不采取事先提取,而直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应直接作为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步骤如下:
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二、事先提取方式
若企业选择事先提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则账务处理分为提取和上交两个阶段:
1.提取阶段
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贷记“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2.上交阶段
借记“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如上所述。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账务处理方式,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合规处理。
以上是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做账方式的详细解答。希望对企业会计处理和财务管理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务的操作和规定,建议查阅相关会计准则或咨询专业会计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