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少计提的地税,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补提。首先,补计提分录,将借方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与贷方的相关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对应。然后,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录,将借方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与贷方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对应。这样操作后,可以正确处理少计提的地税账务问题。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如果发现地税少计提的情况,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补提。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补计提分录: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上分录表示,调整之前年度的利润,将少计提的地税部分计入应交税费的贷方,反映企业需要补缴的税款。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此分录表示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金额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反映对企业留存收益的影响。
通过以上两个步骤的账务处理,可以纠正地税少计提的问题,并确保企业的财务记录准确无误。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少计提的地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的问题,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与专业人士交流并获取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