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包括:1. 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并在租赁期间合理分摊;2. 收到租金时确认收入,并计算应交税费;3. 采用直线法分摊初始直接费用;4. 出租的房屋折旧政策不变,折旧计入成本。以上是针对新准则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的解答。
一、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在2019年1月支付初始直接费用时,根据新准则规定,出租人因出租而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在发生时应先予以资本化。这意味着相关费用(如3.00万元)应被记录在长期待摊费用中。会计分录为:借:长期待摊费用3.00万元;贷:银行存款3.00万元。
二、租金的收入和费用的处理
1.2019年12月收到租金时,需要确认收入。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05.00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万元,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万元。
2.在2020年及以后的租赁期间,每次收到租金时,都按照上述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三、初始直接费用的分摊
假定该房地产公司对租金收入采取直线法确认,那么初始直接费用也应采用直线法进行分摊。假设租赁期为5年,那么每年应分摊的金额=3万元/5=0.6万元。会计分录为:借:其他业务成本0.6万元;贷:长期待摊费用0.6万元。
四、租赁物的折旧处理
出租的房屋属于固定资产,出租期间并不改变其原来的折旧政策。房屋折旧是房屋出租取得租金收入的成本。假设某年需要计提折旧30万元,会计分录为:借:其他业务成本30万元;贷:累计折旧30万元。
新准则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涉及多个环节,包括初始直接费用的资本化、租金的收入与费用处理、初始直接费用的分摊以及租赁物的折旧处理。正确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反映租赁业务的真实情况、保障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